國立東華大學區塊鏈研究社組織章程

第一章 社團名稱

本社定名為「國立東華大學區塊鏈研究社」(以下簡稱本社)。

第二章 宗旨

本社以推廣區塊鏈知識,促進區塊鏈愛好者之間的交流與合作為宗旨。透過舉辦定期課程、社群交流及相關學術活動,幫助社員深入了解區塊鏈的理想與未來,激發興趣與熱情,並豐富學習與實踐經驗。

第三章 組織與職掌

第一節 社員大會

  1. 成員
    • 本社社員為社員大會的當然成員。
    • 指導老師與顧問可列席參與,但僅享發言權,無表決權。
  2. 最高權力機構
    • 社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所有議決案具最高效力。
    • 幹部會議的決議不得牴觸社員大會的決議,否則無效。

第二節 社長

  1. 任期
    • 社長任期一年,可連任一次。
    • 因罷免或其他原因選出之新社長,任期至原社長任期屆滿。
  2. 被選舉資格
    • 凡社員均可成為候選人,需經五名社員連署推薦或由現任幹部提名。

第三節 副社長

  1. 任期
    • 副社長任期一年,由新任社長提名。
  2. 被選舉資格
    • 同社長條件。

第四章 社員入社、退社及除名條件

  1. 入社條件
    • 認同本社宗旨,填寫入社表單,繳納社費後成為社員。
  2. 退社規範
    • 需於入社一個月內申請退社,但已繳社費不予退還。
  3. 除名條件
    • 違反本社宗旨或重大損害社團利益者,經幹部會議表決可予除名。

第五章 社員之權利及義務

第一節 權利

  1. 參與本社活動並享費用優惠。
  2. 擁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及罷免權。
  3. 擁有提案權與表決權。
  4. 享有其他未明載但符合社團利益的公共權利。

第二節 義務

  1. 宣揚本社宗旨,維護本社聲譽。
  2. 遵守本社章程及所有決議。
  3. 繳納社費。
  4. 擔任指派工作並積極參與社團事務。
  5. 履行其他應盡公共義務。

第六章 社團負責人及幹部之選舉及罷免

第一節 選舉

  1. 選舉以普通、平等、直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
  2. 社長當選需三分之二出席社員同意。

第二節 罷免

  1. 罷免需四分之三幹部提議或五分之一社員連署。
  2. 社員大會表決三分之二出席社員同意後,罷免案立即生效。

第七章 會議召集及決議方式

第一節 會議種類

  1. 社員大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需三分之一出席。
  2. 幹部會議:視需要召開,需二分之一幹部出席。
  3. 活動行前及檢討會議:由活動負責人召集。

第二節 決議方式

  1. 提案需超過半數同意方可通過。
  2. 表決方式包括舉手、起立、記名或無記名投票,視議題而定。

第八章 經費及財務管理辦法

  1. 經費來源:社員繳費、活動費、學校補助、外部合作夥伴贊助及捐贈。
  2. 管理:每學期提交財務報告,公告於社員大會。
  3. 退費:退社不退費。
  4. 解散處理:資產捐贈學校或慈善機構。

第九章 章程之通過及修改程序

  1. 修改提案:需五分之一以上社員連署。
  2. 決議通過:由社員大會表決,超過半數通過後生效。

第十章 訂定與修改章程之日期

  1. 本章程於114年1月4日訂定。
  2. 修改日期以社員大會決議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