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華大學區塊鏈研究社組織章程
第一章 社團名稱
本社定名為「國立東華大學區塊鏈研究社」(以下簡稱本社)。第二章 宗旨
本社以推廣區塊鏈知識,促進區塊鏈愛好者之間的交流與合作為宗旨。透過舉辦定期課程、社群交流及相關學術活動,幫助社員深入了解區塊鏈的理想與未來,激發興趣與熱情,並豐富學習與實踐經驗。第三章 組織與職掌
第一節 社員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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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
- 本社社員為社員大會的當然成員。
- 指導老師與顧問可列席參與,但僅享發言權,無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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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權力機構:
- 社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所有議決案具最高效力。
- 幹部會議的決議不得牴觸社員大會的決議,否則無效。
第二節 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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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 社長任期一年,可連任一次。
- 因罷免或其他原因選出之新社長,任期至原社長任期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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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選舉資格:
- 凡社員均可成為候選人,需經五名社員連署推薦或由現任幹部提名。
第三節 副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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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 副社長任期一年,由新任社長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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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選舉資格:
- 同社長條件。
第四章 社員入社、退社及除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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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社條件:
- 認同本社宗旨,填寫入社表單,繳納社費後成為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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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社規範:
- 需於入社一個月內申請退社,但已繳社費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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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名條件:
- 違反本社宗旨或重大損害社團利益者,經幹部會議表決可予除名。
第五章 社員之權利及義務
第一節 權利
- 參與本社活動並享費用優惠。
- 擁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及罷免權。
- 擁有提案權與表決權。
- 享有其他未明載但符合社團利益的公共權利。
第二節 義務
- 宣揚本社宗旨,維護本社聲譽。
- 遵守本社章程及所有決議。
- 繳納社費。
- 擔任指派工作並積極參與社團事務。
- 履行其他應盡公共義務。
第六章 社團負責人及幹部之選舉及罷免
第一節 選舉
- 選舉以普通、平等、直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
- 社長當選需三分之二出席社員同意。
第二節 罷免
- 罷免需四分之三幹部提議或五分之一社員連署。
- 社員大會表決三分之二出席社員同意後,罷免案立即生效。
第七章 會議召集及決議方式
第一節 會議種類
- 社員大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需三分之一出席。
- 幹部會議:視需要召開,需二分之一幹部出席。
- 活動行前及檢討會議:由活動負責人召集。
第二節 決議方式
- 提案需超過半數同意方可通過。
- 表決方式包括舉手、起立、記名或無記名投票,視議題而定。
第八章 經費及財務管理辦法
- 經費來源:社員繳費、活動費、學校補助、外部合作夥伴贊助及捐贈。
- 管理:每學期提交財務報告,公告於社員大會。
- 退費:退社不退費。
- 解散處理:資產捐贈學校或慈善機構。
第九章 章程之通過及修改程序
- 修改提案:需五分之一以上社員連署。
- 決議通過:由社員大會表決,超過半數通過後生效。
第十章 訂定與修改章程之日期
- 本章程於114年1月4日訂定。
- 修改日期以社員大會決議為準。